作者:admin 点击次数:12 发布时间:2025-11-12
6月,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《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》,同意把执行多年的利润上缴方式,改成有比例的纳税制。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均根据实现的利润,按55%的税率缴纳所得税。企业的留利部分,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釆取递增包干上缴、固定比例上缴、缴纳调节税、定额包干上缴等办法,上缴国家财政。国营小型企业则试行八级超额累进税制,缴纳所得税后,由企业自负盈亏。联系人:李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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